2016/11/20 福音與律法  加拉太書3:19-25  王崇儒傳道

Post date: Nov 21, 2016 3:43:58 PM

  作為基督徒,應該是自由的,對於基督徒來說,還需要律法的約束嗎? 保羅論述約、福音與律法,在這當中我們詳細的描述律法的三重功用。

律法的第一重功用 - 律法約束世界上的人 (v.19,22)

我們怎麼知道自己犯了甚麼罪? 上帝藉由中保,19節的中保指涉的是預表基督的摩西,頒布了律法、十誡等戒命,讓人們知罪、讓不受控制的人們,被律法的韁繩控制住。基督徒盼望能夠藉由律法,來約束人罪惡的行為 – 也期待國家法律要和聖經律法不相違背,約束人罪惡的行為。這是律法的第一重功用,基督教的律法,在歷史上、歐洲和美國甚至現代台灣政治裡面,的確都顯出具有約束人的作用,這個約束是包括了所有人、包括你我。國家法律、憲法應該要建構在聖經律法上面 - 這是最好的狀況。

律法的第二重功用 - 引導人歸向基督 (v.22-24)

聖經當中的律法,把我們都圈在罪裡面。我們每個人都知道,即使做了基督徒,都因信稱義了,但同時自己的老我、過去的敗壞所殘留的影響,也仍然存在。金錢、權力、美色等都會勾引人的私慾導致犯罪,成為人的偶像。很多事實說明,基督徒在今世的確是有限的。基督徒,同時是義人、同時是罪人。過度的認為實體教會和基督徒可以完美無缺的展現天國的生活的人,以為世界是自己的家而不把自己當作是客旅的人,更容易喪失警覺性。

人的墮落和犯罪是從個體而來,逐漸的變成集體犯罪。上帝厭惡的行為一旦合理化,人們就會在過犯之中而不自知。人需要不斷的尋求神的幫助,這些都要藉著聖靈、透過律法和聖經的幫助、讓人在悔改與稱義當中成聖。我們從聖經的角度來看、異教和同運、還有我們自身的罪行,都是讓上帝震怒的。唯有基督的寶血能讓我們在上帝的面前被看為是「好的」。聖經定了我們的罪,讓我們歸向基督,我們也藉由聖經律法,引導人歸向基督,告訴人:「我知道很不容易、但我學習怎麼去接納你、去愛你;我也和你一樣,都有慾望去做上帝不喜悅的事;我和你都有罪,可是,耶穌會重新定義你的生命,就如同耶穌重新定義我的生命一樣。」這是福音、我們藉由這個方式關心…國家、政治與靈魂。

律法的第三重功用: 勸信徒使其行善(v.25)

  耶穌也詮釋律法、保羅也詮釋、熟讀、引用聖經律法,舊約聖經如詩1:2、18:8-9、詩19:7-8等也都提到律法幫助信徒的概念。而基督徒現在已不在師傅手下,但師傅的交代我們也不會故意不遵行。對於基督徒而言,上帝在我們的心中刻下律法,就是聖靈的感動、引領基督徒順服上帝。同時,聖經上的律法,更是神教導基督徒最好的工具,讓我們一天比一天更明白、更渴慕上帝的旨意。我們需要上帝的教導與勸戒,透過默想律法來激勵自己順服上帝並且便堅定。馬丁路得說:「律法對於未信主之 人而言,是上帝手中的藤條,用來對付罪;但於基督徒律法成為在我們手中,幫助我們與神同行的杖」。上帝知道我們的生活有許多的艱難、律法不是來攔阻我們的,律法幫助我們去面對生活上的艱難。上帝的律法是給我們的禮物,是祂溫柔地愛著孩子們的證明。我們這批戴基督耶穌寶血的人、藉著律法的幫助,可以有好的行為。在世界上、在社會當中,來承擔我們個人的社會責任並且履行義務。

結論

雅各說:「惟有詳細察看那全備使人自由之律法的、並且時常如此、這人既不是聽了就忘、乃是實在行出來、就在 他所行的事上必然得福。」(雅1:25 )

清教徒理查德說:「如果人們首先自己認真歸正,然後是他們自己的家庭歸正,那麼他們就一定能看見上帝在這塊國土上對我們的教會和共和體的豐盛賜福。」

歸正 - 就是在我們重生之後、不斷的操練信心,在上帝的面前悔改,這是追求成聖的過程。我相信,當我們個體在這個敗壞的世界中逐漸聖潔、有所進步、有比我們以前更符合聖經的行為,以至於家庭也受到影響,你身邊的人會品嘗到、光與鹽的滋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