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3/12  罪與恩 路加福音七章36-50節 張國華 弟兄

Post date: Mar 27, 2017 6:19:59 AM

有罪的女人

   「基督耶穌降世,為要拯救罪人」。這位未具姓名有罪的女人顯然聽過耶穌傳講神國恩惠的福音,並經歷了神的赦罪和寬恕,為了感念神的深恩大愛,她趁耶穌受邀作客西門家中時,不顧世人的目光,定意前來,要向主表達內心由衷的感激之情,帶着極為貴重的香膏前來,敬獻給主,誰知香膏尚未獻上,她已經不自禁地熱淚盈眶,「眼淚濕了主的脚,就用自己的頭髮擦乾,又用嘴連連親他的腳,把香膏塗抹上。」這位女人深知自己的軟弱和無助,她的生活行為,不見容於當時的人群社會,但卻因 神的恩典將她挽回,使她得以重生。

自滿的西門

    西門多半是由於好奇,想要一探究竟,故邀請耶穌到家中作客。他雖稱呼耶穌為夫子,但並未對耶穌以禮相待。西門仍然不免宥於法利賽人的成見,私意認為神是神聖不可侵犯,而耶穌若是先知,應該與有罪的人保持距離,以示自身聖潔。殊不知耶穌來,「本不是召義人,乃是召罪人」(路5:27)。「耶和華靠近傷心的人,拯救靈性痛悔的人」。(詩34:18) 西門自許深諳 神的律法,自認自己的行事為人,悉以神的律法為依歸,事實上却是昧於神的律法,不得要領,對於天國的真理,終究不得其門而入。自義自滿的人終將無法得到神的救恩。

施恩的 神

    耶穌來固然是為了召喚罪人,因此在神面前認罪悔改的人,必定得蒙神的赦免。「神所要的祭就是憂傷的靈;神啊,憂傷痛悔的心,你必不輕看」(詩51:17)。「惡人當離棄自己的道路,不義的人當除掉自己的意念,歸向耶和華,耶和華就必憐恤他,因為神必廣行赦免」(賽55:7)。對於自義自滿的法利賽人,耶穌也未曾放棄他們。主不只一次接受法利賽人的邀約,前往作客 (路7:36; 11:37; 14:1)。不論邀約耶穌作客的人存心如何,主都未加拒絕赴約,反倒藉作客的機會,向法利賽人曉以大義,闡述神律法的精義,為的是使人幡然悔悟,迷途知返,歸向天父。因他「不願有一人沉淪,乃願人人都悔改」(彼後3:9)。在此,主藉欠債的比喻告訴西門,人無法向神償還自己的罪債,「世人都犯了罪,虧缺了神的榮耀」(羅3:23)。人越自知罪惡深重,就越知神恩浩大,經歷越多的赦免,就越懂得感恩。古往今來無數蒙恩的人,莫不與使徒保羅的體會一致:「基督耶穌降世,為要拯救罪人,在罪人中我是個罪魁,然而,我蒙了憐憫」(提前 1: 15~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