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5/07服事 馬太福音二十章25-28節 何志強 牧師

Post date: May 16, 2017 2:48:14 AM

在馬太福音裡,有關誰是天國裡為大的,耶穌分別在兩段經文教導門徒,一是謙卑的人(太18:1-5),二是以用人及僕人的心態來服事的人(太20:20-28)。「用人」的原文(diakonos)與「執事」同一個字,而「服事」的原文(diakoneo)與「用人」同字根,彼此是息息相關的。耶穌以身作則的教導門徒說,人子是作用人來服事人,而不是要來受人服事。所以,服事的人應該學習耶穌,需要有作為用人或僕人的心來服事人。然而,在太20:25-28裡,顯露出門徒人性的軟弱。雅各與約翰可能以為耶穌作為彌賽亞的方式,是要推翻羅馬政府,以王的身份建立新的王國,所以他們希望成為除了王以外最高的位置。其實其他門徒可能與雅各約翰一樣的軟弱,差別只是在「有沒有把心中的話說出來」而已。耶穌告訴他們,能不能成為他的左右,只有天父能夠決定。但是那個苦杯(不一定是殉道),跟隨的門徒都是要喝的。我們心中的榮譽感,常常促使我們想成為最大最棒。我們服事,常常希望得到掌聲及讚美。當事與願違的時候,就會感到失落難過。耶穌提醒我們,天國為首的,卻是服事眾人的僕人。地上的國與天上的國是不同的。地上的國,有權位的人是受人服事。天上的國,人子卻是反過來服事人。地上的國,透過權力,得到眼前的光榮。天上的國,先行受苦,得到未來的榮耀。

一、我們為什麼要服事?

1. 回應救贖的恩典(羅12:1)

    耶穌以無罪身體,代贖我們的

罪,讓我們不至於死、反得永生,這救贖恩典彰顯了神的愛,我們只是相信就能得著這救恩,所以我們理當以身體當作活祭獻上,以服事神服事人來回應恩典,這是理所當然的。

2. 用行動見證信仰(約13:34-35)

    每個基督徒都應該透過彼此相愛、彼此服事,以服事的行動來見證我們的信仰,讓眾人從我們身上看見神的愛及恩典,並且曉得我們是主耶穌的門徒。

3. 屬神子民的職責(弗2:10)

    神對罪人的救贖,是透過耶穌(在基督裡)的死與復活而達成,這是神自己的工作。有一個重要的目的,就是要讓我們這些(從死裡)重生的人,可以行神喜悅我們行的事(服事),透過服事來盡神子民應盡的責任。

二、服事應有的心態

1. 謙卑的心

    一個服事團隊裡,每個人都會不同的意見,到底以誰的意見為主。如果每個人都堅持己見,就沒有辦法同心服事,所以我們都要願意聽取別人意見、學習放下自己意見、並且願意與人同工,常常看自己合乎中道(羅12:3)、並且願意看別人比自己強(腓2:3),常常存著謙卑的心來服事,這樣,團隊就能發揮很好的功能。

2. 捨己的心

    學習耶穌為榜樣,耶穌本有神的形象,卻不以與神相等來搶奪神的榮耀,反倒自己謙虛,願意成為人的樣式,卑微的降生、受苦、受死在十架上(腓2:6-8 )耶穌是很好的典範,值得我們的學習。

3. 愛人的心

a. 不是利益交換

    服事不應該是利益交換,雖然聖經裡告訴我們,我們服事神會紀念,並在未來加倍的賜福(太16:27, 19:27-29)。但是我們的服事不應該是條件或利益的交換。

b. 透過服事彰顯愛心

    服事需要的是愛神愛人的心。如果沒有愛人的心,服事的心很快就會枯乾。我們透過服事,可以讓人感受到我們愛他,讓他們明白我們愛他,因為神先愛我們。愛是一切服事動力的來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