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603約翰福音第2章1-11節 何志強牧師

Post date: Jun 3, 2018 7:40:04 AM

一、神蹟的意義

    神蹟在對觀福音來說,是富有末世性的。但在約翰福音來說,是以基督為中心的。神蹟確實是超自然能力的歷史作為,但是神蹟更重要的是指向神蹟以外的耶穌及耶穌的重要性。約翰福音用「記號/兆頭」來表達神蹟,取代了「神蹟」及「異能」等字眼。記號與耶穌的工作有關,而「耶穌的工作」與「父神的工作」又是連在一起的。「我父作事到如今,我也作事。」(五17)可見父與子的關係何等密切。這個記號在挑戰我們去面對一個問題:「耶穌到底是誰?」也彰顯了耶穌的榮耀。在約翰福音,神蹟的目的是要說服人相信耶穌是基督,是神的兒子。

二、神蹟發生與人的祈求

    水變為酒神蹟的發生,是基於「酒用盡了」。人生總有遇到難題的時候。為所有客人提供合適的款待是新郎的責任。「酒用盡了」是對在場的每個人的侮辱,沒有人能跑到雜貨店再買些飲料。當時的婚筵可能有一個星期這麼長。如果耶穌的母親不是幫忙的人,看到酒用盡了,也不用焦急。按照第10節,管筵席原來的打算,這時候應該已經喝足了(10節)。可能是迦拿的人很愛酒,所以酒提早用盡。耶穌的母親向耶穌求助說:「他們沒有酒了。」耶穌回答說:「母親(原文是婦人),我與你有甚麼相干?我的時候還沒有到。」耶穌說自己在十架上的死及被高舉得榮耀的時候還沒有到。(7:30, 8:20, 12:23, 27, 13:1, 17:1) 耶穌帶有責備母親的語氣,藉著剛開始事奉就宣告,祂完全不受制於任何人的勸告、提議或操縱。祂來到世上的目的是要開展祂的事工,祂唯一的指標是天父的旨意(5:30, 8:29)。對馬利亞而言,生祂養祂,指望祂成為家中的供養者。卻要像每個來到祂面前的人,必須以祂為所應許的彌賽亞、神的羔羊,來接近祂。所以,沒有人比耶穌的母親更難接受這個功課。馬利亞是以母親的身份向耶穌提出請求,這請求卻被拒絕!因為耶穌與馬利亞的關係,從母親與兒子的關係,轉為信徒與彌賽亞的關係。耶穌可能暗示,祂最終彰顯榮耀的一刻還沒來到,祂並不能為了母親的情面,而公開自己的身份,為自己爭取榮耀。雖然是我的母親,我也不能破例。馬利亞以母親的身份來見耶穌受到責備,她以信徒的身份來回應,她的信心得到應許,她雖然仍然不知道耶穌會作什麼,但她卻把這件事交在耶穌的手中,並且信靠祂。

三、神蹟發生與神的心意

    我們從經文看到了耶穌行這個神蹟的目的,是為了顯出祂的榮耀來;並且使祂的門徒信祂。這並不是馬利亞要祂做這事的目的,馬利亞需要的是解決酒用盡的問題,這是在耶穌行水變成酒的神蹟過程中的附屬品,而不是耶穌的主要目的,耶穌的主要目的是透過水變為酒的神蹟,顯出祂的榮耀來;並且使祂的門徒信祂。祂行神蹟是為了彰顯神的榮耀讓門徒相信,只不過在過程中解決了馬利亞的問題。信徒祈求及期待,但是行神蹟與否,不是按照我們的意思,乃是神有更深一層的意義。

四、神蹟發生與人的順服

    第7、8節讓我們看到一個順服的畫面。這裡看見,用人順服耶穌,耶穌吩附他們做什麼?如果他們不聽耶穌的話,他們能看見水變成酒這個神蹟嗎?神蹟不是讓我們看到神蹟的精彩,而是要人看見神蹟背後的神的榮耀,因而相信祂。我們相信神仍然在作工,我們不能限制神的作為。然而,我們對神蹟必須要有正確的態度。

神蹟的出現:

1.是要彰顯神的榮耀,是高舉神,而不是高舉人。

2.是要讓人歸信耶穌。

3.不是叫我們只是看熱鬧,卻看不見神蹟背後深一層的意義。